温馨提示重庆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每年分别在4月和10月举行,鉴于部分考生会选择自学形式,需要通过网络搜索了解各项考试相关信息,本站即为广大自考生分享重庆市各区县考试中心自学考试(自考)常设考点分布及各考场地址详细信息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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专 业 |
课 程 |
允许携带工具 |
理、工 科 专 业 |
所有课程 |
计 算 器(无存储功能 绘图工具 |
文 科 专 业 |
所有课程 |
计算器 (无存储功能) |
“英语翻译” (课程代码00087) |
字、辞典(印刷品)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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--------考试新规则---------
(1)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上午的开考时间由8点30分调整为9点,下午考试的开考时间由14点调整为14点30分。整场考试时间保持150分钟不变。
(2)迟到15分钟后不准进入考点参加当科课程考试,交卷出场时间不得早于当科考试结束前30分钟。
(3)2013年4月自学考试起,我省自学考试统一实施网上评卷,网上评卷的实施对考生答题方式提出了新的要求。各考生请登录网页:学习新的答题规范及注意事项。
1.理论课程考试地点
参加专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县(市、区)参加考试,参加本科段专业理论课程考试的考生在报名的区(县)参加考试;经市自考办批准在县(区)设立了本科考点的,考生可在当地报名参加考试。
2.实践性环节考核地点
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,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;
3.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地点
报名参加计算机操作技术上机考核的考生,一般设在本专业主考院校内,具体地点以主考院校的通知为准。
(1)不得携带规定以外的物品进入考场。若进考点时已携带有规定以外的物品,在进考场前须将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存放在考场的"考生物品存放处"。如带有现金,务必自行保管。严禁将手机等通讯设备带入考场。带手机等通讯设备入考场的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将被取消该科成绩;考试中使用通讯设备的,取消该次考试各科成绩。
(2)考生凭准考证、身份证、考试通知单进入考场。入场后,在监考员的引导下,在《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》指定位置签名,然后对号入座,并将准考证放在桌子的左上方,以便监考员查验。
(3)领到试卷、答题卡或笔迹卡后,先浏览一下,看试卷、答题卡或笔迹卡是否有问题,如缺页、缺损、漏印、字迹不清等。如果有问题,应举手示意,请监考员调换。如果没有问题,则按照监考员提示,在指定位置准确、清楚地填涂好姓名、准考证号。
(4)准考证号码、姓名只能填写在密封线内规定的位置,座位号填在规定位置。
(5)在密封线外填写准考证号码、姓名的,不填、漏填、错填、用规定以外的笔填写准考证号码、姓名的,填写准考证号码、姓名字迹不清而无法辨认的,其试卷将被作为违规试卷处理。
(6)在开考铃响后开始答题。不要在开考铃响前抢答,也不要在考试结束铃响后延迟答题,否则,按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将被取消该科成绩。